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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學期高教深耕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計畫及勵學金開始申請了!。相關作業期程請參考下表如附件。

113-1學期 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方案作業期程:  

※請同學完成成果立刻繳交,切勿囤積方案,以免勵學金發放完畢而無法核發之憾事※

資格確認

  1. 經濟不利學生身份類別: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包含(1)低收入戶學生、(2)中低收入戶學生、(3)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2、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3、原住民學生。4、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5、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 歲子女之學生。6、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
  2. 身份類別證明資料:符合上述之對象,請於執行前繳交申請表以及身份承諾證明書(需繳交身分承諾書後才可執行,將依據承諾書之繳交時間認定)。
  3. 以下核銷收件時間,113-1學期最後收件日為12/15,敬請同學於12/15日前結束所有學習輔導,並於時限內完成成果繳交,逾期繳件則無法核發勵學金,請留意
  4. 教育部公告學習輔導方案勵學金需要進行至少兩面向之學習,本計畫將面相劃分為六大面向,因此除學業面外,同學需參與學業面:包含課後學習輔導、讀書會、學習社群等內容;職涯面:包含就業媒合、職涯諮詢、企業說明會、就業博覽等內容;生活面:包含校內活動,生活宣導、健康週等內容;身心面:包含身心調適、心靈紓壓等,如諮輔中心活動;文化面:包含認識族群文化,如原資中心活動。

申請及核銷作業

113-1學期

認列輔導區間

繳交項目

繳交期限

學業進步勵學金

112-2學期成績總平均比112-1學期進步者,且於112-2學期參與過任何學習輔導方案則可進行申請,不得與卓越成績勵學金同時申請

申請表、學習心得100字、個人學期成績單

10月31日前完成繳交

卓越成績勵學金 112-2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者,且於112-2學期參與過任何學習輔導方案則可進行申請,不得與學業進步勵學金同時申請 申請表、學習心得300字、單學期成績單 10月31日前完成繳交

學習輔導勵學金

9至12月

申請表

每月5日前提出申請

學習時數紀錄表、學習心得

每月成果於次月5日前完成繳交

證照輔導勵學金

  1. 報名費全額補助
  2. 考取獎勵金
9至12月

申請表

每月5日前提出申請

學習心得、報名收據正本、證書(照)或合格證明書影本

每月成果於次月5日前完成繳交

學生校外實習勵學金

(待教育部核定)

8至12月

申請表

每月5日前提出申請

實習合約書、實習成果報告、教師輔導/訪視紀錄、實習時數紀錄表

每月成果於次月5日前完成繳交

圓夢學習計畫勵學金

9至12月,每次執行期程須至少須滿2個月

申請表、執行前計畫書

每月5日前提出申請

學習成果及成果發表會紀錄

每月成果於次月5日前完成繳交

有任何問題可以加入@981xfalj詢問

敬祝 學業順利

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計畫窗口〈1560〉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