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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在生命邊緣徘徊的人

在這競爭激烈、壓力倍增的社會環境,每個人所面對的挑戰也越來越重,承攬的責任與重擔可能在沒有覺察下變成壓垮自己的最後一根稻草,在尚未看到生命出口的可能性或是解決策略時,可能就會選擇讓自己走上絕路。 幾乎所有想自殺的人都會有意無意間透露出自己想輕生的訊息,這其實也對外在世界透露出「我需要幫助」、「我很痛苦」、「我需要關心」的訊號。而當我們看到些訊息的時候,可以扮演「關懷、支持」的角色,也能適時的給予鼓勵並提供資源協助,陪伴他走過生命的陰暗幽谷。因此我們可以遵循這些原則給予幫助:

一、我可以「傾聽、詢問評估」
1. 聆聽時表現出你的關懷,就是一種支持力量。
2. 適時的點頭、眼神接觸、拍拍肩膀,來表達對他們的接納與尊重。
3. 尊重他們的意見與價值觀。專注在他們的感受。
4. 嚴肅看待並重視這個情境,評估情緒困擾程度與自殺行為可能性。

二、不要做的事
1. 不要提供意見,例如避免說「一切都會好轉的」、「不要胡思亂想」。
2. 不要爭辯自殺是對是錯。
3. 不要告訴對方,他(她)只是開玩笑。
4. 不要忽視這個情境。
5. 不要感到震驚、尷尬和恐慌。
6. 不要保密、給予錯誤的保證。
7. 不要離開這個人並讓他(她)獨處。

三、我可以進行「轉介」
1. 以安全、尊重的原則說明心理衛生資源之功能。
2. 推薦諮商機構與醫療院所。

四、我可以「通報」(一旦自殺意圖風險明確時)
1. 聆聽時表現出你的關懷,就是一種支持力量。
2. 適時的點頭、眼神接觸、拍拍肩膀,來表達對他們的接納與尊重。
3. 尊重他們的意見與價值觀。專注在他們的感受。
4. 嚴肅看待並重視這個情境,評估情緒困擾程度與自殺行為可能性。

除了自殺通報之外,一般民眾如果也發現或知悉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事件(含疑似事件),可立即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家庭暴力防治專線及性侵害防治專線113、桃園市家暴暨性侵害通報專線03-3322-111。而教育人員及相關人員於執行職務時之責任通報,根據兒童及少年保護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規定,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