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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114年10月31日】】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0月22日桃教中字第1140104749號函辦理。
二、申請條件、申請表件及獎學金審查核定原則:詳如附件。
三、校內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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