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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傳愛,幸福到家》4月2日社工日,感謝所有溫暖助人的社工

※說明:
我國為建立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體制,於民國86年4月2日公布施行社會工作師法,
本市為感謝社會工作人員(以下稱社工人員)以專業職能推展社會福利服務工作,並將每年的4月2日訂為「社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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