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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校內申請至115年9月10止】

以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 、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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