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 、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