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轉學生及未繳交健檢報告,請盡速繳交。
為防治校園結核病傳播,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落實通報及追蹤管理。及確保校園公共衛生安全之權利,依據教育部「學校衛生法」第8條規定、「開南大學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http://knureg.knu.edu.tw/RegulationsSearch.asp
及《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52
「傳染病防治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50001之規定辦理。
學生若未完成健康檢查,當危及校內師生健康利益,或有影響公共衛生安全之疑慮,須自行負責(如涉及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規定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50001&flno=62,
最嚴重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敬請盡速繳交健康檢查表。
外籍生健檢https://sa.knu.edu.tw/p/406-1005-19412,r512.php?Lang=zh-tw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表<附件1>
本國生健檢https://sa.knu.edu.tw/p/406-1005-19409,r512.php?Lang=zh-tw學生健康資料表<附件2>
學務處體保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