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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金】113學年度弱勢助學金財稅中心審核結果公告

【生輔】113學年度弱勢助學金財稅中心審核結果公告

 

 

113學年度弱勢助學金財稅中心審核結果(按此處查看),如結果為不合格而欲申復者,請備資料於113.11.30日前提出申請,可於上班時間洽詢分機1522。

 

申復資料:以下需提供申請人之父親,母親,學生本人,配偶(有配偶者才需提供)或監護人之

1.國稅局綜合所得稅清單

2.國稅局財產清冊

審核標準,依113學年弱勢助學計畫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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