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辦理113年度三項登記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121113日桃女童雯字第1120035號函辦理。

二、本案113年三項登記工作自即日起113228(星期三)止。

三、本案有關團及女童軍、服務員登記費收取規定如下:

(團登記費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整。

(女童軍登記費60元整。

(服務員登記費160元整。

四、檢附中華民國女童軍三項登記總表及三項登記費一覽表,或 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五、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03-34643040983-941789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