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獎勵開跑囉!
一、為落實志願服務法,建立志願服務制度,鼓勵運作良好、著有績效之志工團隊,並精進服務品質與效能,衛生福利部部訂定112年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實施計畫。
二、本項選拔活動收件截止日期為112年7月31日(以郵戳為憑),每單位最多推薦2個團隊,其服務對象及服務範疇不拘,請優先推薦曾獲貴單位或全國性表揚之志工團隊(含民間單位志工團隊及企業志工團隊;但106年至111年曾獲衛生福利部獎勵者除外)。地方政府推薦之團隊應考量不同服務領域,建議推薦不同類型之服務領域志工團隊。
三、參選團隊之服務績效以近3年(即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服務事蹟為限,並請註明其歷年獲獎或受表揚情形。
四、本項選拔本部將於8月間辦理複審,獲選之績優團隊預計於112年全國績優志工頒獎典禮公開表揚。參選應備資料包含推薦表、近3年(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之書面報告、相關佐證資料及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各1式10份,並附服務活動照片6張,另附電子檔(內含推薦表、書面報告及活動照片電子檔,以利專輯製作)1份,一併正式備函掛號寄送至:115204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收(所送資料及照片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稿)(詳見實施計畫)。
五、本項活動實施計畫、評選項目、推薦表、書面報告大綱、推薦名冊彙整表、預定工作進度表、近6年(106年至111年)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獎勵名冊,已公告於衛生福利部「全球志願服務資訊網」公告區最新消息https://vol.mohw.gov.tw/vol2/news/show/0azzqKL供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