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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112年度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請洽官網https://www.boaifundation.org.tw/service/15

112年度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 宗旨:本會為國家社會作育英才及鼓勵優秀身心障礙青年勤奮向學,發揚殘而不廢精神,特設獎助學金以資獎勵。

二、 獎助金額及錄取名額:
學 歷 獎 助 金 額 名 額
研 究 所 新台幣 30,000 元 5~15 名
大 學 (含專科三年級以上) 新台幣 20,000 元 15~20 名

三、 申請資格: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鄉鎮(區)公所核定低收入戶(里長證明不受理)之在學學生。
2.在學資格認定: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有國內政府立案之大專院校或研究所在學學籍及中華民國國籍者;休學、延畢生不可申請。
3.學校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分數 75 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之四十內,且未有不及格之科目。
4.學校操行成績:學期平均分數 80 分以上
5.年齡在 35 歲以下
6.須具下列人士任一人撰寫推薦函,並請推薦人於保證書上簽名保證。
 a.各社會團體組織推薦者。
 b.教育界人士推薦者。

四、 通訊申請:
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
電話:(037)824-218 #246 賴小姐 (請於每週五 10:00~12:00/13:00~17:00 來電)
傳真:(037)824-365
地址:353 苗栗縣南庄鄉東村南庄 94-2 號

五、申請時間:112年 3 月 01 日~3 月 20日(以郵戳為憑)
  得獎公告:112年 4 月 20 日前公告於本基金會網站
  頒發日期:每年視會務決定頒獎典禮日期

六、 申請手續:
1.填具《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書》乙份(請自行上本會官網下載)。

2.校方正式學年成績單:請提供「上學年度第二學期」及「本學年度第一學期」,並須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將不予受理;新生以「本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受理。
3.申請人最近之全身彩色生活照片二張(各異,可沖洗或列印,證件用或半身照不予受理) 。
4.推薦書乙份:申請書上推薦保證人應一同填具簽名及蓋章。
5.身份證、學生證(或在學證明,須蓋註冊章)身心障礙手冊(證明)鄉鎮(區)公所核定低收入戶證明等證件影本,須註明申請獎學金專用。
6.自傳乙份:敘述家境狀況、障礙原因及成長、學習過程等等。(字型大小請設為 14 級字,需 1,000~1,200 字;本會重視節能減碳,紙張請雙面使用)
7.生涯規劃報告乙份:簡述未來的規畫、學習計畫、回饋社會計畫等等。(字型大小請設為 14 級字,需 1,000~1,200字;本會重視節能減碳,紙張請雙面使用)
8.若有近三年之得獎紀錄或志工、義工等社會服務請提供獎狀、感謝狀影本或獎牌等照片證明。
9.請務必詳閱《獎學金個資蒐集告知函暨提供同意書》之內容並親筆簽名

10.所有申請文件請「一人一信封(A4)」「掛號」寄到本會最新通訊地址
 ⊙所有申請文件請以紙本寄送,如遇缺件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
 ⊙得獎與否,概不受理退件。
 ⊙若因郵寄至舊址而致超過徵件時間,一律不接受補收。

七、 申請手續填寫不詳實、缺件或手續不全者,不予錄取。
 ⊙申請資格要件若有偽造文書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本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八、 評審標準:
 1.清寒程度
 2.殘障程度
 3.學業及操行成績
 4.得奬紀錄(最近三年,附證明)
 5.對社會供獻度(附證明)
 ⊙評審委員有評等之完全決定權,根據評等結果核發獎助學金,申請者不得有異議。

九、 頒獎方式:
1.舉辦頒獎典禮,現場由本會董事或贊助單位頒發獎助學金及獎狀。
2.頒獎典禮應出席學生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本獎助學金(但特殊事故不在此限)。
 遠道學生補助車資(北部) $300、(中部&東部) $800、(南部&離島) $1,500
 ※行動不便之同學需由他人(限一名)陪同出席,本會將依申請書所填通訊地址如上述金額補助車資。

十、 得奬者得同意本會保留使用申請者所提供之文件資料及照片製作得奬簡介,公開表揚得奬事蹟之權利。

十一、如有未盡事宜,隨時修訂之。


十二、報名表點此下載
1.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2.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奬助學金申請書
3.獎學金個資蒐集告知函暨提供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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