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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桃園市112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桃園市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平臺  https://nl.pjhs.tyc.edu.tw/SC/About

實施計畫

112年2月22日桃教中字第1120015912號函頒

  • 一、目的:為鼓勵本市低收入戶子女順利完成學業,增進謀生技能,期能步入小康社會。
  • 二、辦理單位:
    • (一)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二)承辦單位:桃園市立大崗國民中學。
  • 三、申請資格:
    • (一)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11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2年3月31日)
    • (二)111學年第一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 (三)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 四、申請類別及金額:本局得視預算及申請人數多寡,酌予調整各類組獎、助學金之名額。
    • (一)大專院校組(五專前3年比照高中職組,後2年比照大專院校組):
      • 1.獎學金:
        • (1)金額:新臺幣8,000元。
        • (2)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
      • 2.助學金:
        • (1)金額:新臺幣6,000元。
        • (2)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 (二)高中職組(含進修學校):
      • 1.獎學金:
        • (1)金額:新臺幣4,000元。
        • (2)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
      • 2.助學金:
        • (1)金額:新臺幣3,000元。
        • (2)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 (三)國中組:
      • 1.獎學金:
        • (1)金額:新臺幣2,000元。
        • (2)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 2.助學金:
        • (1)金額:新臺幣1,500元。
        • (2)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未達80分。
    • (四)國小組:
      • 助學金-金額:新臺幣1,000元。
  • 五、審核:
    • (一)獎助學金之核發,由「桃園市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審核會」審核決定之。
    • (二)獎助學金審核會置召集人1人,由本局局長兼任,委員5人本局自現任或退休中小學校長聘任之。
  • 六、學生申請手續:由申請人填具申請表(附件一,附件一-1國中小申請表附件一-2高中職及大專申請表)並備證明文件交予就讀學校初審。
  • 七、各校承辦單位繳交之資料:
    • (一)本市市立高國中小:
      • 1.請至桃園市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平臺(本網站)登入填報,列印「申請暨印領清冊」(附件二)請申請人簽名或蓋章,並於下方處逐層核章後,正本於112年3月17日(以郵戳為憑)前逕寄(送)至桃園市立大崗國民中學總務處(33377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168號,請於信封上註明:仁愛獎助學金),逾期送件、逾期缺件及核章不全者以棄權論。
      • 2.本局審核通過後,將另函文各校檢具「統一收據」、「匯款公庫資料表」(附件七)寄(送)大崗國中彙整後撥款給各校。
      • 3.市立學校申請表(附件一)及證明文件留校備查。
    • (二)非本市市立學校(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小):
      • 1.請至桃園市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平臺(本網站)登入填報,列印「申請清冊」(附件三)並於下方處逐層核章後,連同申請表(附件一)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於112年3月17日(以郵戳為憑)前寄(送) 至大崗國民中學總務處(33377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168號,請於信封上註明:仁愛獎助學金),逾期送件、逾期缺件及核章不全者以棄權論。
      • 2.本局審核通過後,將函文各校檢具「印領清冊」(附件四)、「粘貼憑證用紙」(附件五)、「接受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或委託經費支出憑證簿」(附件六)、「統一收據(或領據)」、「匯款公庫資料表」(附件七)寄(送)大崗國中,於彙整後撥款給各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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