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自行申請至115年9月11日止】
需同時具備以下五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具有本國籍 且 於申請截止日前 未滿 25 歲者。
二 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之學生 ,且申請時仍於學籍內 ,不含軍警校、 空中大學、 大學在職專班及研究所 。 五專或七年一貫學制 者
前三年級列為高中職組 。
三 學習成績:申請人在學成績前一學期本次為 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總平均達70分 ,且操行75分以上 。
四 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 ,或申請領取其他校內外獎助後,仍無法完全紓困者 。
五 家庭狀況:
(1)具中低、低收入戶資格。
(2)特殊情形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 、 罹患重傷病 、 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特殊境遇家庭狀況影響學生求學穩定。
3、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4、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