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114-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115年3月10日止】
一、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二、每學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名額及金額得視本府年度預算編列增減之)
三、本案僅開放網路申請,請欲申請學生至系統申請(https://eservice.yunlin.gov.tw/),注意事項如下:
(一)免上傳申請書紙本,請優先用MyData申辦,可由系統直接確認有無中/低收入戶資格(經確認有資格者,則免上傳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文件及成績證明書請上傳正本(以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確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請勿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
(二)請申請同學完成系統申請後,再以EMAIL及電話通知本校課外組進行系統初審,主旨:【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送件_申請者姓名學號】,課外組信箱siaoshu@gapps.knu.edu.tw,連絡電話:(03)341-2500#1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