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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學期大二公益服務注意事項

有關本(1111)學期大二公益服務,以下幾點敬請協助與配合:

  1. 每位同學每學期須至少服務18小時。
  2. 各授課老師於開學一個月內(111.10.12前)送交修課學生之服務學習提案計畫書如附件1含分組名單至課外活動組10號櫃檯。
  3. 提案計畫書經學務長批示後,於第一次服務開始前簽訂服務學習承諾書一式二份如附件2,完成簽署之承諾書於期末連同成果報告書送至學務處歸檔。
  4. 學期末時,各授課老師依教務處公告,於時限內評定學生服務學習成績後,於學期結束後一週內,彙整各小組之「成果報告書」如附件3至服務學習課程執行小組備查,

成果報告書內容包含:

    1. 服務學習提案計畫書(一組一份)
    2. 服務學習承諾書(一組一份,愛校服務者免附)
    3. 反思紀錄表(一人一份)
    4. 服務時數證明(一人一份,格式視開立證明單位之規定而訂)
  1. 「服務學習提案計畫書」與「服務學習成果報告書」皆以一案一申請、一案一成果為原則,並建議以團體(班)方式進行,避免由同學單獨行動,注意安全問題。

學務處 課外活動組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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