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115學年度第1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115年9月30日止】
1、 本縣公私立高中職開設「高科技產業學程」,凡在學期間修畢該學程滿20學分(含核心課程至少6學分),且20學分皆獲該校畢業學分
2、採計,高科技產業學程每科學業成績均達80分(甲等)以上者,應於高三第二學期提出申請,依學生修習「高科技產業學程」之學科成績總平均進行比序排定,經審定後發給,每名1萬元,共計60名。高中職生已領取本項目獎學金者,不再受理同一人之申請。
2、 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在學生,就讀「智慧農醫」、「綠色材料」、「太空科技」及「半導體與其他新興科技」等領域相關系所,申請時前一學期至少修習一門等上相關課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甲等)以上者,得申請獎學金,由審查小組審定,依申請者學業成績先後排序審定發給,每名3,000元,大學部學生60名,碩士班學生20名、博士班學生10名等總計90名。
3、 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格式如附表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