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114學年度第2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115年3月20日止】
一、為培育屏東縣高科技產業人才,獎勵屏東縣就讀高科技產業相關科系優秀學子,設置優秀學生獎學金。凡設籍屏東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研究所、博士班在學生,就讀「智慧農醫」、「綠色材料」、「太空科技」及「半導體與其他新興科技」等領域相關科系,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甲等)以上者,得申請獎學金。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期間:本(114)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期間為115年3月1日(星期日)起至115年3月20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流程:請申請人依須求填寫「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交由各校初審核章後,請各校協助彙整學生所送表件,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編列「114學年度第2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名冊」,於115年3月20日(星期五)前,由學校免備文寄送申請資料向屏東縣政府提出申請,據以憑辦。未依規定者,如證件不齊、未經系所、學校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等,概不受理。
(三)申請資料寄送方式:「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含獎學金檢附資料)」及其相關證明文件等紙本資料請掛號郵寄或逕送至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教務處(地址:90077屏東縣屏東市和平路429號;電話:08-7663916#128),信封上請註明「○○學校申請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獎學金」或「○○學校申請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教師進修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