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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校內申請至115年3月31日】

一、獎學金頒發對象:(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肆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三、申請標準:
0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四、申請學生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檢附下列資料:(缺件者不接受申請)
01、114年第一學期成績單影本、申請大專組(A、B、E)請檢附在學證明書,申請高中職組(C、D、F)請檢附學生證影本。(證明目前在學)
02、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 金證書影本。
03、戶口名簿影本。(省略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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