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自行申請至115年3月1日止】
一、申請資格
1. 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大學部在學生(同 114 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資格)。
2. 通過政府審核資格,已領取114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且所得級距只限定為超過40萬~90萬以下。
3.以113 學年度(上下學期)完整在學成績為準。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或為全班名次前3名。
4. 德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且無重大不良紀錄(記過及刑事紀錄)。
5. 本獎學金可每年度申請,入選者如評分同分,以領取過本獎學金者優先。
6. 大專院校就學期間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項以上並提供證明。
7. 須經過基金會評審委員面談審核。
8. 錄取者須親自參與頒獎典禮領取獎助學金,若無法參與以報名表簽署規定辦理
二、申請期間:至115年03月01日止
三、申請方式:
備妥資料,寄到:33853 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北路90之66號 九如禪材基金會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