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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學務處代公告】汽(機)車應使用經主管機關噪音審(檢)驗合格排氣管

一、 有鑑於汽(機)車排氣管改裝後易產生噪音問題,已嚴重影響民眾生活安寧,112年9月公告「使用中機動車輛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全日不得有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檢)驗合格排氣管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改裝排氣管採取行為罰取締,只要使用中機動車輛違反公告事項,即可依法逕行告發開罰,以嚇阻噪音車擾民,還靜於民。

二、 另改裝排氣管為承受車輛發動行駛產生之高溫、高壓氣體,對路上行人或其他用路人具備一定程度安全性影響,請選購原廠管或認證排氣管 (可至環境部網站查詢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的替換型消音器,https://www.artc.org.tw/carmode/),合法安心使用,既降低噪音污染環境安寧, 亦能防範使用後肇生事故危及生命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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