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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涯】114年度臺北市大專校院身障生暑期職場體驗計畫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辦理
114年度臺北市大專校院身障生暑期職場體驗計畫

報名簡章

壹、依據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8條規定,為使身心障礙者不同之生涯福利需求
得以銜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相關部門,應積極溝通、協調,制定
生涯轉銜計畫,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整體性及持續性服務。

貳、目的
期透過產學合作機制,除提升大三、大四或應屆畢業之身心障礙學生職場
經驗與就業競爭力外,亦結合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義務機關(構)提供
職缺,使企業有機會接觸並就近培育身障人才,促進身障者就業及企業足
額進用的雙贏局面。

參、辦理單位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肆、參加對象
一、未足額進用義務機關(構)。
二、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應符合下列2項條件:
(一)就讀北北基桃大專校院之大三、大四或應屆畢業且領有身障證明者,
並以戶籍或居住於臺北市者優先、新北市次之,非雙北市者再次之。
(二)持有之身障證明效期至少應至114年8月31日止(尚在辦理重新鑑定且無
法於5月31日前取得身證證明者,不得參加面試)。

伍、辦理方式及期程
一、職場體驗期間:自114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共2個月)。
二、提供職場體驗之企業及職缺、上班地點、職務內容、工作時間、待遇等
詳如附件之【職缺表】
三、招募及甄選
(一)招募:有意願報名者,一律採事先報名,應填寫【報名表】自即日
起受理報名至114年5月16日下午5時止
,請將報名相關資料以
E-mail 方式寄至fd-yi@gov.taipei,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
電洽23381600轉5514顏幸誼小姐或5501陳姿局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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