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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轉知】第23屆「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

一、活動主旨:

為完善藝文支持體系,落實多元文化,「文薈獎」鼓勵身心障礙者從事藝文創作,分享創作視角。

二、指導單位:文化部

三、主辦單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四、承辦單位: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五、參賽資格:
(一)文學及圖畫書類:中華民國國民,以領有衛福部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者為限。
(二)心情故事類:為長期陪伴身心障礙朋友之社會人士參加,需檢附被陪伴者之衛福部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及投稿人與該員關係之說明。
(三)每人參賽作品以1件為限。(不可跨類組報名或一類組2件)
(四)為鼓勵更多新秀參與,凡獲第22屆文薈獎各類第一名者,本屆謝辭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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