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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公告】有關COVID-19快篩陽性請假規定

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日來函,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自112年8月15日起,取消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之支持性給假措施,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之病假處理方式,自112年8月15日起回歸校內請假規定辦理。
※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之教職生:
1.身體狀況可上班上課者,入校請全程配戴口罩。
2.無法上班上課者,請依學校請假規定辦理。
※中重症或合併併發症者:
請務必通報,上班時間請撥專線03-3411052,非上班時間請撥校安專線0929-96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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