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請假】衛生福利部為鼓勵兒童及少年參與兒童權利公約(下稱CRC)第2次國家報告民間意見徵詢第二輪審查會議案參加同學可依本校規定請公假

如同學有報名參加本審查會議者,得依本校學生請假辦法辦理公假事宜。


教育部  函

裝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為鼓勵兒童及少年參與兒童權利公約(下稱CRC)第2次國家報告民間意見徵詢第二輪審查會議案,請貴校對於報名旨揭審查會議之學生,予以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4月8日衛授家字第1100600754A號函辦訂理 。


二、依CRC施行法第7條規定,我國業提出首次國家報告,並規劃於110年11月發布第2次國家報告;衛福部自110年5月27日起至110年6月11日止辦理兒童權利公約第2次國家報告第二輪審查會議(共8場次)。


三、為保障兒童及少年參與公共事務、表達意見之權益,請對於報名旨揭審查會議之學生,從優予以公(差)假登記。


四、旨揭查會議預計召開8場次會議,每場次召開原則以半天為限,如下:
(一)第1場:110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總論、第1章、第2章及第10章。
(二)第2場:110年5月31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3章。
(三)第3場:110年6月3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6章。
(四)第4場:110年6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5章及第9章。
(五)第5場:110年6月7日(星期一)下午2時;預計討論第5章及第9章。
(六)第6場:110年6月8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7章。
(七)第7場:110年6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4章及第8章。
(八)第8場:110年6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備用。各場次如未及討論完成,於第8場次討論。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