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

請全校師生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並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9年9月10日智著字第10916009620號函辦理。
二、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請參閱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tipo.gov.tw/),取得路徑為該局網站首頁/著作權/著作權主題網/著作權知識+/校園著作權。前開宣導資料,請貴校務必連結至校內專屬智慧財產權網站(頁)專區,並於相關宣導或研習時多予參考、運用。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