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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修正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指引

【轉知】教育部110年10月4日修正「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之「課程以外之集會活動」、「戶外教學」及「校園空間開放」防疫指引:

(一)課程以外之集會活動(含校內研習、學生社團表演)

1.人數上限為室內80 人,或室內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應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 米/人(2.25 平方米/人)、室外300 人;若超額須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上述規定依中央流行 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進行滾動式修正。

2.集會活動應採實聯制、體溫量測、全程佩戴口罩、人流(總量)控管、活動過程中禁止飲食,並於活動前執行風險評估;如無法依前述規定規劃完善之防疫配套措施,建議取消或延後辦理。

3.參與者應隨時維持手部清潔。

(二)戶外教學

1.辦理校外教學及戶外教育等活動,應維持社交距離、佩戴口罩、遵守空間容留人數限制,並留意景點、住宿地點規劃,應採實聯制,確實執行人流管制等。

2.如有搭乘交通工具(如遊覽車),應依指揮中心「COVID-19 因應指引:大眾運輸」及交通部相關規定辦理。

3.依活動行程規劃,師生遵循「公私立社教機構防疫管理指引」、「國家風景區、觀光遊樂業、旅行業及旅宿業提供工作人員及旅客參考指引」、「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等相關防疫管理措施。

4.相關餐飲事項,請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辦理。

(三)校園空間開放

1.學校得評估開放校園公共空間或設施供校外人士進入校園使用,應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及全程佩戴口罩,並注意蒐集民眾個人資料之保護。

2.各類室內外場館(如圖書館、會議廳等)應以室內空間至少1.5 米/人(2.25 平方米/人),室外至少1 米/人(1 平方米/人)、室外300 人進行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實聯制、體溫量測、全程佩戴口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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