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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大學甄試入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甄試因應疫情之應變方案

一、應變原則: 
為保障受疫情影響或配合防疫而無法應試之考生權益,並兼顧招生公平與落實防疫,針對具申請國內大學資格之考生,依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規定提供「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管道因應疫情應變機制」。 

二、啟用應變機制條件:

      (一)個案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之個案。

           2.自主健康管理之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

           3.確診病例。

           4.於109年3月5日前已滯留境外,且於甄試日前14天無法返台,致無法參加甄試並經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審核通過。

※本方案於3月5日公布後,因個人因素出國而有以上情形者不得適用。

※109年3月31日起至甄試日前考生有上述1、2、3情形者,請立即向本校招生事務處申請甄試應變方案。 (二)本校因疫情影響停課且無備援試場,無法辦理甄試。

 

三、應變機制: 啟用應變機制以調整甄試項目及佔分比例方式應變之;錄取原則如下:

      (一)適用應變機制之個案考生,若達校系錄取標準,將以外加名額錄取(不列備取),不影響一般考生權益,該外加名額亦不自考試分發名額中調整流用。

      (二)校系所有甄試考生皆適用應變機制時,因考生之評比方式一致,將以原招生簡章所訂之招生名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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