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計畫活動實施期程為116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請彙整填寫「教育部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1份,部分補助項目詳如注意事項,器材、服裝等購置費用、鐘點費暨行政管理費,一律不予補助,務請參閱附件注意事項妥為規劃後提出申請。
本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15年12月1日至115年12月25日止,請各校承辦人員至「全國大專校院學務工作資訊網」(網址:https://cis.ncu.edu.tw/NsaSys/)進行線上申請、資料上傳作業,將「教育部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印出核章,併同「申請案彙總統計表」於115年12月25日(星期五)前備文函送本部,始完成申請程序。
若對本案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何甘柏先生。電話:(02)7736-7808;電子信箱:scex29214341@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