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請方式:
(一)獎勵對象: 申請者之父母或主要照顧者罹患癌症,至今仍持續接受治療(含手術、化療、放射線治療、標靶治療、免疫治療或安寧護療等),
致使家庭經濟陷入困難者。
(二)就學限制: 就讀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之正式學制具學籍學生(不含年滿25歲(含)以上、研究所以上、延修生、軍警校、推廣教育、
進修學院、在職專班、空中大學或在職進修學生)。
(三)成績標準: 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科成績平均及操行成績皆須達 70(B-) 分以上。
(四)經濟條件: 符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實際生活困難之近貧或邊緣脆弱家庭、或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政府公告最低生活費標準者。
二、詳請參附件活動簡章,或至財團法人育田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官網(https://reurl.cc/np9G21)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