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受理期間自115年5月1日起至同年5月31日止。採實體文件或線上申請辦理。
(一) 實體文件: 於徵件受理期間郵寄或專人送達本局藝術展演科鍾小姐收。收件地址:220703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66號3樓。信封註明「申請美術展覽」。
(二) 線上申請:於徵件受理期間逕至本府雲端櫃檯申辦e服務(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Index.action/教育文化專區/項次52受理美術展覽申請)辦理。採線上申請者免另附實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