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14學年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115年3月25日止】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
二、本獎學金審查原則及申請表亦可至本市教育網-表格下載-特前科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h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