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申請【校內收件至115年04月07日下午17:00截止】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4,372元以下)或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獎勵額度:
  (一)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二)大專院校(已含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四、依要點規定若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

五、受理時間:115年3月2日(星期一)至115年4月7日(星期二)受理申請。

六、本案請洽承辦人:本局教育文化科李小姐(03-3322101#6684-6685)。

檔案下載:
1、114-2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生活津貼申請表
2、114-2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生活津貼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