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115年2月25日止】

申請條件:凡設嘉義市6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國民中學,或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符合規定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本項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