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資格為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或享有其他類似之特殊境遇性質之獎學金,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二、本獎助學金名額,以每學期五十名為原則,每名發給新台幣貳萬元整。 三、114學年度第二學期清寒獎助學金將自115年3月1日至3月20日受理申請。 四、詳請參閱附件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