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訊息

114年度疫苗接種計畫之實施期程及對象如下:

一、第一階段(自本年10月1日起開打)

1.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2.65歲以上長者。

3.55歲以上原住民。

4.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5.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6. 孕婦。

7. 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19-64歲)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8.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9.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10.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二、第二階段(自本年11月1日起開打):50-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有關流感疫苗接種之各項資訊,請至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流感疫苗專區,逕行查閱或下載運用;或撥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