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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洽官方網頁參考:https://welfare.nantou.gov.tw/1486/125581
113 年度南投縣辦理多元脫貧服務-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學習設備 簡章
補助對象
(同時具備)
南投縣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一戶一人為限,戶內輔導人口有就讀各高中職以上之在學學生(含國中、高中職應屆畢業學生),得提出申請(大學應屆畢業生、延長修業年限、就讀大學碩、博士班、空中大學、空中專科、學分班、遠距離教學之學生,不予補助) 。
補助金額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補助 30 戶,覈實報支,最補助新臺幣15,000 元。
申請文件
(第一階段)
備齊以下文件,以親送或郵寄方式向社會及勞動處社會救助科提出申請:
1. 申請表。
2. 學生證影本需蓋有註冊章或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
3. 即將進入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之應屆畢業學生,須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學校錄取通知影本。
4. 本縣各公所核發之 113 年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審核結果
符合資格民眾將 於 113 年 11 月 26 日公告於社會及勞動處網站,並另以書面方式通知,受補助家戶並請檢附請款文件;審核結果為申請資格不符或未受補助之家戶,將不另以書面通知。
※未收到正取通知函前,勿先行購買電腦設備 。
購置請款文件
(第二階段)
經審核通過資格的家戶,待收到正取通知書後,始得自行向合格電腦廠商購置電腦硬體設備至少含全新之桌上型電腦主機或一般型筆記型電腦,惟不含平板電腦於 113 年 1 2 月 1 6 日前 ,檢附下列資料向社會及勞動處社會救助科請款。
1. 個人領據。
2. 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3. 補助實物照片 2 張請申請人與電腦合照 。
4. 申請人從事志願服務時數之12小時證明僅(限定113年之服務時數) 。
5. 統一發票 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正本。採通路購買者,請於購買前逕洽商家先行確認可開立實體發票 發票不得存入載具。
聯絡方式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社會救助科
電話:
049 2244468 劉社工員
E-Mail:a2239591@nantou.gov.tw
以親送或郵寄方式向社會及勞動處社會救助科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