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同學大家好:
有關本(1131)學期大二公益服務,以下幾點敬請協助與配合:
- 每位同學每學期須至少服務18小時,執行愛校服務者,服務時數不可分割,需於校內同一單位執行完畢。
- 學期末各授課老師依教務處公告評定學生成績,於學期結束後一週內,彙整班級之「反思紀錄」如附件1至服務學習課程執行小組備查。
- 課程表件已簡化更新(共2頁),敬請使用新表件,反思紀錄內容包含:
- 反思紀錄表
- 服務成果照片 (含照片說明)
- 服務時數證明
- 「服務學習反思紀錄」以一案一申請、一案一成果為原則,並建議以團體(班)方式進行,避免由同學單獨行動,注意安全問題。
學務處 課外活動組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