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辦理第22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

說明:   

一、依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359日臺教授青字第1130000134號函轉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113430日中華志協字第3120號函辦理。

二、若有推薦人員,請於11361日起至630日止(以郵戳為憑),備妥相關資料郵寄至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續辦。

三、相關空白表件電子檔請至主辦單位網站(網址:http://www.vol.org.tw)-「資源分享」下載;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協會林社工員(電話:(02)2391-7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