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辦理「112年社區營養表揚活動」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112116日衛授國字第1120261591A號函辦理。

二、        國健署為表彰營養相關工作者及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師生依據當地社區長者需求,應用國健署公布的優良教案於社區營養衛教,規劃教學活動,成效卓著,特辦理優良教案應用推廣獎,預計表揚 3 5名。

三、        得獎者將公開頒贈獎座一座及1萬元等值禮券,請貴單位協助轉知並鼓勵轄下營養相關工作者或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師生踴躍參獎,並於113119日前完成報名。

四、        詳細活動辦法請詳閱附件,簡述如下:

(請將彩色參賽資料表 1 2 份,其中一份須為正本核章,其餘複印即可,於113119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國健署(103205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社區健康組 胡小姐收),並請於信封外袋註明「參加 112年社區營養表揚活動」。

(優良教案網址如下: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VOyDN2gu9Ru4KJtEoALiRdF5vhPzTicW?usp=sharing

(參賽內容及相關佐證資料總頁數以 10頁為限(不含照片),請依獎勵項目之評分內容及標準撰寫。

(參賽資料表1 2份,其中一份須為正本核章,其餘複印即可。

(請自行建立 Google 雲端上傳所有參賽資料電子檔,並共用給收件單位(將anne112community@hpa.gov.tw 新增為具有存取權之編輯者,並在通知邀請對象一欄打勾;亦可直接將雲端網址寄至前述信箱)。

五、        聯絡人: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胡小姐(電話:02-25220757),或國健署社區健康組 張小姐(電話:02-2522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