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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函,「非藥商/醫療器材商不得販售藥品/醫療器材」。
近來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趨緩,有民眾詢問是否可以將多餘的醫用口罩或家用型新冠病毒檢測試劑,透過網路社群媒體或購物平台販售,或購買國外的醫療用血氧機、臨床電子體溫計、隱形眼鏡等醫療器材,進口至國內販售。食藥署提醒,非醫療器材商販售醫療器材,已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相關規定。
詳細規定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查詢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4&id=t601441
學務處體保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