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111學年度補助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學習活動計畫」(校內收件至10/6)

計畫內容 

1. 補助對象:設籍嘉義市並就讀大專院校之清寒學生、就讀嘉義市高中職或嘉義地區之大專院校學生。

2.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20日(四)止。 

 *因需通過校內資料初審及彙整,校內收件至111年10月6日(四)下午5點為止,請將備齊資料後送至課外組。

​3. 清寒學生定義: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中低收、低收入戶標準,持有嘉義市政府社會處或區公所核發 111 年度之相關證明文件者(中低收、低收入戶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

4. 補助內容:書籍費用(包含教科書),並以不超過新臺幣一萬五仟元為上限。

 

 計畫結案 

須於 112 年 4 月 30 日前檢附原始憑證、收支結算表及成果冊函報嘉義市政府教育處辦理。

 *因需通過校內主計流程,校內結案時間將於通過補助後另以電子郵件通知。

 

自主學習計畫申請書

111學年度補助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學習活動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