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111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

一、旨揭比賽重要事項摘錄如下:
(一)比賽地點:桃園市立建國國民中學活動中心(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介新街20號)。
(二)比賽日期:111年11月18日(星期五)起至11月20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賽程安排先一區後二區。
(三)報名日期:111年10月11日(星期二)至10月17日(星期一)止。
(四)報名方式:
1、上網報名:請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資料完畢後,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一式4份,加蓋學校印信(團體組)或註冊組章戳(個人組)後,2份向本市主辦單位報名,2份報名者自留(攜帶至市賽及決賽現場進行報到及檢錄),未報名者,不得參賽。
2、寄出報名表:紙本則以限時掛號於10月17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郵寄,逾時不予受理,郵寄至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始完成報名手續。(地址:33052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38號,教務處特教組收,電話:(03)3946001轉6216、6711)。
(五)抽籤及領隊會議:
1、日期:111年11月2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逾時未到者,由承辦單位公開代抽,不得異議。經抽籤後,一律不得要求更換名單。
2、地點:桃園高中行政大樓5樓會議室,不另發通知單。
3、領隊會議後即進行抽籤,各參賽學校務必派員參加,以免喪失自身權益。
二、本比賽報名作業涉及學生重要權益及全國參賽代表權,爰請貴校務必將比賽相關資訊以聯絡簿或通知單等方式確實轉達學生及家長知悉,勿僅以網路或公佈欄公告,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依據旨案實施要點第壹拾貳點規定,凡參加本比賽之競賽員(學生)、隊職員及各工作人員,請所屬學校或機關准予公(差)假登記,本局不另發給請假證明或到場參賽證明。
四、本比賽實施要點亦得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下載參閱。
五、如對本比賽報名有相關疑問,請洽桃園高中教務處特教組翁語萱組長,聯絡電話:(03)3946001轉6216,傳真:(03)3946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