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04-176

主旨:轉知本市辦理「110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定向越野錦標賽」一案,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110年1月7日桃體定越字第1100001號函辦理。
二、活動地點及期程如下:
(一)比賽日期及地點:
1、110年4月24日(星期六),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公園。
2、110年4月25日(星期日),桃園市中壢區光明公園。
(二)報名日期:
1、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即日起自110年4月5日(星期一)止。
2、ㄧ般民眾個人及團體:即日起自110年4月11日(星期日)止。
三、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四、旨揭賽會競賽規程及報名文件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另參與活動時請配合落實量測體溫及佩戴口罩等相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