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7.11.2日臺教學(五)字第1070195857號函辦理。 二、因應冬季將至,請各校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觀念,關懷賃居學生安全。 三、請各班依期初導師會議律定期程,實施賃居關懷訪視與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之宣導。 四、『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資訊可查詢生輔組網頁/租屋資訊/校外賃居安全。
http://sa.knu.edu.tw/counsel/house.asp 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海報(請點選) 校外賃居安全宣導(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