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2-04-090
主旨:茲 通知有關「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8學年度運動舞蹈錦標賽」案將恢復於本(109)年6月14日假臺北體育館4樓辦理,敬請鼓勵所屬踴躍組隊報名參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9年3月12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90008978號核定年度計畫暨國立高雄大學109.05.06高大體字第1090006326號函辦理。
二、檢附修正競賽規程如附件,請各校詳閱規程各項規定事項並遵守規定。
三、報名作業請逕向國立高雄大學體育室許喻涵小姐辦理。